根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规定及要求,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潍坊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办法》(潍政办发〔2018〕13号)精神,依据《新利(中国)网站章程》规定和《新利(中国)网站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8—2019学年,新利·体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信息公开文件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学院各项事业改革发展,着力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推进内部民主管理,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督促检查,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全院广大师生对学院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了依法治校和办学水平,为学院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经济社会提供了可靠保障。
(一)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写入学院章程,并严格落实。一年来,学院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潍坊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办法》(潍政办发〔2018〕1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自觉把信息公开工作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和校内民主建设结合起来,对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措施作出部署,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信息公开领导体制。进一步修订《新利(中国)网站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调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不断完善由学院统一领导、办公室统一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为促进依法治校,加强新利·体育师生和社会公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要求,结合高校综合改革和以学院《章程》为核心的配套制度体系建设实际,学院积极回应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关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目录调整工作,不断完善《新利(中国)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和公布全院信息公开事项,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责任部门和公开对象,推进信息公开内容条目化、具体化、规范化。以抓好涉及人、财、物管理的重要部门信息公开为突破口,带动全院的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公开学院重大改革与决策、干部任用、职称评聘、招生就业、财务预决算、资产购置、基础建设、学生收费、奖助学金、专业人才培养状态和培养质量等重点领域的相关情况,通过各种渠道面向校内和社会进行了公开,为师生和社会有效监督学院各项工作打下了厚实基础。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高质量推进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为契机,学院不断加强“数字校园”建设,进一步完善“十万兆核心、万兆汇聚,千兆桌面应用,有线、无线一体化”的校园网络布局,加强无线网络全覆盖,基本形成了由学院网站、部门网页、办公自动化系统、会议、文件、年鉴、工作通讯、校刊校报、质量年报、新闻媒体等优势互补、及时有效的学院信息公开平台体系。突出强化学院网站及网站主页公示栏、“信息公开”专栏功能和内容建设,及时发布或更新学院最新动态、重要通知与通告等信息,确保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能够及时有效获得相关信息。
(四)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
在根据上级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学院积极开展保密工作宣传与学习培训活动,年内,学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和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通过组织保密工作培训班、观看涉密警示教育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学院领导干部、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全体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意识、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定期开展保密工作检查,督促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按照保密工作规定,严格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对公开信息的内容、范围、形式进行仔细审核,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规范对公开信息的审查和监督工作,做到既不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2019学年,学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和数量
2018—2019学年,学院新增主动公开信息2061条(次),主要信息公开途径及数量如下:通过校园网、校报公开发布信息1680条,通过人民网等全国重点网络媒体、中国教育报、省教育厅信息网、大众日报、潍坊电视台等报刊、电台、电视台及学院微信平台发布信息381条;通过《工作通讯》、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主动公开信息846条,另外,学院还通过学院公告栏、政务党务公开栏、教代会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信息公开。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学院基本概况,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院领导等基本情况;学院围绕《章程》实施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统计数据等。
2.招生信息公开。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招生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和学院招生政策、制度和纪律情况,维护招生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和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电话均在招生网上公开;积极利用招生网站、公共视频、报刊、微博、微信、电话咨询等渠道及时发布各类招生信息,解答学生及家长的问题;学院组织人员参加各地市招生咨询会52场,并到全省16个地市生源学校宣传,派发高职招生宣传资料3万余份,将学院办学情况、收费及学生资助等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宣传;2019年,学院完成全日制各类招生注册学籍7255人,其中,高职招生7157人(普通高职招生5153人,五年制转段高职招生1979人),五年一贯制高职招生98人。普通高职生源质量不断提高,2019年文科录取分数线423分,理科录取分数线373分。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根据省市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使用规定,严格执行《新利(中国)网站公务出差管理办法》《新利(中国)网站财务管理办法》《新利(中国)网站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同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学院对财务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了财务制度建设清单,先后完成差旅费管理、财务审计等制度制定或修订工作。学院财务报销流程在财务处相关科室以模板形式公示,以公示栏形式公开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在新生入学手册上注明相关收费内容、标准,增加收费透明度;根据潍坊市财政局统一部署,编制部门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说明,并按要求公开;在学院教代会上报告学院财务预算和财务收支情况;招标采购工作中,除涉及供应商要求保密的内容外,通过潍坊政府采购网以及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标采购事项,确保招标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通过学院网站公开人事工作相关制度、管理办法、服务指南等,为社会和校内人员提供良好的政策咨询和服务工作;年度内,通过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人;顺利开展完成职称评聘工作,359人职称职级得到晋升。组织修订完善了《新利(中国)网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上岗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教师出国研修选派办法》等制度,公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及申报选派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新任职干部任职公示和干部任免信息发布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加强对青年教职工特别是在校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通过竞争方式严把党员“入口关”,确保党员发展质量,2018—2019学年共发展党员80名。
5.教育质量信息公开。学院围绕优质高职院校建设,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积极实施“五个计划”推进师资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化专业结构,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诊改,改善教学条件,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成果突出。以全省第五位次通过省优质校中期验收,并入选全国200所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被省教育厅以全省第五位次推荐参评全国“双高计划”。学院在教育部高职创新项目认定中,园林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9个骨干专业,SMT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等3个生产性实训基地,山东省滨海耐盐碱植物引种繁育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3个协同创新中心,化工“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及李永胜技能大师工作室等17个项目通过认定。学院教师教学改革成果丰硕,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科技研发成绩显著,获市厅级及以上科研立项131项(其中横向课题14项,纵向课题117项),获市厅级及以上成果奖19项;论文发表220篇。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其中,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5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项,获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7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8项;获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15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35项。2019届高职毕业生5602人,就业率达99.25%以上。按时发布《新利(中国)网站2018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新利(中国)网站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年)》《新利(中国)网站2018届高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多途径、多手段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公开各项评优、评先办法及名单,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的评选办法及获得者名单,各项评奖、评优均按要求、程序予以公开、公示。学生违纪处分决定等信息均按程序和要求在校内一定范围予以公开。及时发布并告知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学生入学之初即为其发放《学生手册》,详细解读有关政策、具体办理流程,并要求各二级学院在学生入学教育中作专题介绍,同时,加强章程学习,尤其是“学生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宣传学习,落实《新利(中国)网站学生申诉办法》,切实保障学生权益。完成了学院《校院两级学生管理办法》《国外留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并发布实施。
7.国际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留学生教育。一年来,共有澳大利亚、德国、韩国、新加坡、泰国、哈萨克斯坦等20个国(境)外友好学校和机构代表团79人次来访。139名留学生完成学业。新录取留学生209余人,生源国扩大到亚非欧19个国家。聘请7名外教,引进1名对外汉语专业教师。派遣5个团组出访考察学习。1人公派到德国访学。与澳大利亚戈顿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电子商务专业合作办学项目顺利推进。与台湾大仁科技大学合作举办药品生物技术专业合作办学项目已顺利获批。推进与韩国友好合作学校交换生与学历提升项目,选拔11名学生分别赴韩国湖南大学和信韩大学学习深造。选派21名学生赴海外实习就业。继续推进新利(中国)网站乌干达技术培训中心下一阶段工作,不断扩大该中心的影响力。成立中德潍萨学院。学院连续三年成为全国“国际影响力50强”高职院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8—2019学年,学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除部分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要求保密的事项以及学院的核心技术、机密不予公开外,无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均表示满意。学院在充分保障学院师生员工和相关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同时,学院原有运作模式、管理方式也得以改进和优化,全院师生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在2018—2019学年,学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自身建设等还需进一步夯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信息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学院将在今后工作中逐步改进。
1.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学院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抓好信息员选聘、培训、考核等重要环节,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学院章程,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市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规定,认真梳理并落实信息公开项目内容、修订完善学院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及相关制度,增加信息公开范围,按要求,依程序,真正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予以公开,确保“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到实处。
3.加强信息公开硬件建设。加大硬件建设的投入力度,依托“数字校园”建设,进一步将校园网络打造成多应用、多媒体、数字化、智慧型的应用平台,形成开放、协同、高效的数字化工作环境,构建便捷、高雅、健康的数字化生活环境,为网上信息公开提供重要平台和技术保障;同时,加强学院校院两级信息公示栏建设,形成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信息公开格局。
4.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贯彻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积极探索学院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以及信息化建设评估考核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校院二级信息发布联动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开展。
5.营造信息公开工作良好氛围。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强化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努力营造师生员工关心、支持、参与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新利·体育需要公开的信息共有9类39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见附表。
新利(中国)网站
2019年10月25日
附表
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序号 |
类别 |
公开事项 |
公开链接网址 |
1 |
基本信息 (6项) |
(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 |
/ |
(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
/ |
(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 |
/ |
(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
/ |
(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 |
/ |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
2 |
招生考试信息 (4项) |
(7)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 |
(8)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
/ |
(9)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
/ |
(10)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
/ |
3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7项) |
(11)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
/ |
(12)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
/ |
(13)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 |
/ |
(14)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
/ |
(15)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
(16)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
(17)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
/ |
4 |
人事师资信息 (5项) |
(18)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
/ |
(19)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
/ |
(20)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
/ |
(21)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 |
/ |
(22)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
/ |
5 |
教学质量信息(9项) |
(23)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
/ |
(24)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 |
(2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
/ |
(26)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
/ |
(27)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
/ |
(28)教学质量报告 |
/ |
6 |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4项) |
(29)学籍管理办法 |
/ |
(30)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 |
(31)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
/ |
(32)学生申诉办法 |
/ |
7 |
学风建设信息 (3项) |
(33)学风建设机构 |
/ |
(34)学术规范制度 |
/ |
(35)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 |
8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2项) |
(36)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
/ |
(37)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
/ |
9 |
其他 (2项) |
(38)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
学院文件及有关会议公开 |
(39)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
/或学院文件及有关会议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