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规定及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潍坊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办法》(潍政办发〔2018〕13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新利(中国)网站章程》规定和《新利(中国)网站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等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9—2020学年,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省、市信息公开文件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学院各项事业改革发展,着力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推进内部民主管理,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督促检查,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全院广大师生对学院事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了依法治校和办学水平,为学院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经济社会提供了可靠保障。
(一)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自觉把信息公开工作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和校内民主建设结合起来,对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措施作出部署,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信息公开领导体制。修订《新利(中国)网站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起草《新利(中国)网站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新利(中国)网站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细则》《新利(中国)网站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文件,调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领导,不断完善由学院统一领导、办公室统一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为促进依法治校,加强学院师生和社会公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要求,学院积极回应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关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目录调整工作,不断完善《新利(中国)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和公布全院信息公开事项,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责任部门和公开对象,推进信息公开内容条目化、具体化、规范化。通过学院网站、潍坊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多种渠道面向校内和社会着重公开学院重点领域的相关情况,为师生和社会有效监督学院各项工作打下了厚实基础。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高质量推进优质校建设、“双高/职教高地”建设、精神文明校园建设为契机,学院不断加强“数字校园”建设,进一步完善校园网络布局,加强无线网络全覆盖,基本形成了由学院网站、部门网页、办公自动化系统、会议、文件、年鉴、工作通讯、校刊校报、质量年报、新闻媒体等优势互补、及时有效的学院信息公开平台体系。突出强化学院网站及网站主页“信息公开”专栏功能和内容建设,及时发布和更新学院重要信息,确保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及时有效获得相关信息。
(四)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
在根据上级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学院积极开展保密工作宣传与学习培训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对学院领导干部、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进行保密意识、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定期开展保密工作检查,督促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按照保密工作规定,严格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对公开信息的内容、范围、形式进行仔细审核,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规范对公开信息的审查和监督工作,做到既不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9—2020学年,学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和数量
2019—2020学年,学院新增主动公开信息3600余条(次),主要信息公开途径及数量如下:通过校园网、校报公开发布信息2150条,通过人民网等全国重点网络媒体、中国教育报、省教育厅信息网、大众日报、潍坊电视台等报刊、电台、电视台及学院微信平台发布信息523条;通过《工作通讯》、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主动公开信息912条,另外,学院还通过学院公告栏、政务党务公开栏、教代会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信息公开。通过学院门户网站、潍坊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发布学院基本概况,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院领导等基本情况;学院围绕《章程》实施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统计数据等。
2.疫情防控信息公开。起草各类工作方案、文稿等60多项。做好全院师生员工信息排查,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统计汇总师生员工疫情信息按时报大学园、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努力做好防疫物资采购发放。加强消毒培训,规范做好校园消毒。做好开学条件核验、迎接学生返校和学生返校后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3.招生信息公开。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招生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和学院招生政策、制度和纪律情况,维护招生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和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电话均在招生网上公开;积极利用招生网站、公共视频、报刊、微博、微信、电话咨询等渠道及时发布各类招生信息,解答学生及家长的问题;学院通过建立新媒体招生宣传矩阵,广泛宣传学院办学特色;组织人员参加山东省各地市的线下招生咨询会53场、线上高招会17场,并到全省16个地市生源学校宣传,派发高职招生宣传资料3万余份,将学院办学情况、招生考试录取方式、收费及学生资助等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宣传;2020年,学院完成全日制各类招生7956人,其中,高职招生7835人(普通高职招生6387人,五年制转段高职招生1448人),五年一贯制高职招生121人。录取最高分496分,超本科资格线47分。录取平均分390.5分,比去年录取最低分高出17.5分;“3+2”本科贯通分段培养专业录取平均分481.5分,最低录取线477分;大赛获奖免试考生10人;225人超过本科资格线,其中普通专业超过本科线105人。2020年普通高职计划录取率、本科贯通培养录取分数线、超本科线录取考生数等均为历史最高值。
4.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学院财务报销流程在财务处相关科室以模板形式公示,以公示栏形式公开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在新生入学手册上注明相关收费内容、标准,增加收费透明度;根据潍坊市财政局统一部署,编制部门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说明,并按要求公开;在学院教代会上报告学院财务预算和财务收支情况;招标采购工作中,除涉及供应商要求保密的内容外,通过潍坊政府采购网以及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标采购事项,确保招标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5.人事师资信息公开。通过学院网站公开人事工作相关制度、管理办法、服务指南等,为社会和校内人员提供良好的政策咨询和服务工作;年度内,通过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人;顺利开展完成职称评聘工作,191人职称职级得到晋升。新成立教师工作部。修订完善了《新利(中国)网站2019年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新利(中国)网站专业技术岗位竞聘量化评价指标及标准》等制度;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新任职干部任职公示和干部任免信息发布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加强对青年教职工、在校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严把党员“入口关”,确保党员发展质量,2019年发展党员214名,2020年发展党员200名。
6.教育质量信息公开。学院围绕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双高/职教高地”建设,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积极实施“五个计划”推进师资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化专业结构,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诊改,改善教学条件,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成果突出。学院成为全国优质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推进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制定出台了《新利(中国)网站关于深入推进教师科研能力提升的实施意见》。获批立项潍坊市根结线虫防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潍坊市磁悬浮鼓风机关键零部件精密制造重点实验室等4个市级科研平台。与山东太阳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建葡萄与葡萄酒研究所,与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共建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食用菌研究院,与青岛农业大学共建潍坊市智能收获农机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00项,校企开展横向课题19项,获得市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21项;授权职务专利140项,发表论文302篇。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其中,获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6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9项;获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15项、二等奖25项,三等奖32项。2020届高职毕业生6345人,就业率达98.53%以上。按时发布《新利(中国)网站2019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新利(中国)网站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0年)》《新利(中国)网站2019就业质量分析报告》。
7.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多途径、多手段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公开各项评优、评先办法及名单,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的评选办法及获得者名单,各项评奖、评优均按要求、程序予以公开、公示。学生违纪处分决定等信息均按程序和要求在校内一定范围予以公开。及时发布并告知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学生入学之初即发放《学生手册》,详细解读有关政策、具体办理流程,并要求各二级学院在学生入学教育中作专题介绍。严格落实《新利(中国)网站学生申诉办法》,切实保障学生权益。
8.国际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大力开展留学生教育。一年来,共有澳大利亚、德国、韩国、新加坡、哈萨克斯坦等10余个国(境)外友好学校和机构代表团36人次来访。139名留学生完成学业。新录取留学生152余人,生源国扩大到亚非欧19个国家。聘请6名外教,引进3名对外汉语专业教师。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及日韩等发达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学院领导率团出访了乌干达、埃塞俄比亚、白俄罗斯、塔吉克斯坦、日本、韩国等高校与机构,搭建国际合作平台,派出23位专业教师赴新加坡、德国及台湾地区研修学习,14位教师获得山东省公派教师出国访问研修资格,1位教师在法国蒙彼利埃孔子学院任教,提升了学院教师队伍国际化水平。与澳大利亚戈顿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电子商务专业合作办学项目顺利推进,与台湾大仁科技大学合作举办药品生物技术专业合作办学项目顺利招生运行。在日本、韩国与新加坡建立学生海外实习实训基地,拓宽学生海外实习、就业、学历提升渠道。继续推进学院刚果(金)、乌干达、巴基斯坦境外技术培训中心工作,派出教师赴刚果(金)、乌干达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扩大学院国际影响力。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9—2020学年,学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除部分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要求保密的事项以及学院的核心技术、机密不予公开外,无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均表示满意。学院在充分保障学院师生员工和相关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同时,学院原有运作模式、管理方式也得以改进和优化,全院师生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在2019—2020学年,学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力度不够等。针对信息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学院将在今后工作中逐步改进。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进一步明确负责人和具体办事人员,要求把政务公开作为日常重点工作来抓,强化责任,落实任务,确保学院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沟通与交流,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培训班学习,主动学习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全院范围内有效开展政务公开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政务公开的有关法规和制度,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加强对政务公开人员的专题培训,增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能力,提高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回复事项的水平。
3.发挥信息公开作用,提升服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加快提升政务信息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梳理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广大群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学院需要公开的信息共有9类39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见附表。
新利(中国)网站
2020年10月25日
附表
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序号 |
类别 |
公开事项 |
公开链接网址 |
1 |
基本信息 (6项) |
(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 |
/ |
(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
/ |
(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 |
/ |
(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
/ |
(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 |
/ |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
2 |
招生考试信息 (4项) |
(7)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 |
(8)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
/ |
(9)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
/ |
(10)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
/ |
3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7项) |
(11)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
/ |
(12)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
/ |
(13)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 |
/ |
(14)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
/ |
(15)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
(16)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
(17)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
/ |
4 |
人事师资信息 (5项) |
(18)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
/ |
(19)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
/ |
(20)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
/ |
(21)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 |
/ |
(22)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
/ |
5 |
教学质量信息(9项) |
(23)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
/ |
(24)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 |
(2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
/ |
(26)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
/ |
(27)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
/ |
(28)教学质量报告 |
/ |
6 |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4项) |
(29)学籍管理办法 |
/ |
(30)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 |
(31)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
/ |
(32)学生申诉办法 |
/ |
7 |
学风建设信息 (3项) |
(33)学风建设机构 |
/ |
(34)学术规范制度 |
/ |
(35)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 |
8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2项) |
(36)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
/ |
(37)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
/ |
9 |
其他 (2项) |
(38)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
学院文件及有关会议公开 |
(39)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
/或学院文件及有关会议公开 |